为进一步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业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发展步伐,按照《2024年沙河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沙农【2024】10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市遴选24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一、遴选范围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精准遴选培育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能力强且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服务企业、功能农业带头人等社会化服务力量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二、遴选标准
为保障粮食安全,保障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侧重产业类别向小麦、玉米、大豆玉米复合种植、林果类、生猪、蛋鸡及承担生物种试点项目、规模种植主体、粮油单产提升行动等部分优质特色产业倾斜,从注重区域覆盖向注重辐射带动转变,从注重示范主体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做到少而精。
1、农业类示范主体遴选条件:种植类型符合主导产业及侧重产业要求,种植规模在200亩以上(须提供租赁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种植区域须在沙河市范围内,且性格外向,热爱农业,竞争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能够积极配合技术人员接受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示范,并通过自身学习,积极辐射带动周边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帮助农民增收致富;有独立的通讯工具,能够及时通过手机、短信等接受科技服务和接受相关部门的电话抽查。
2、畜牧类示范主体遴选条件:选址符合要求,规划设计合理,取得土地使用证明。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在畜牧主管部门取得备案手续。养殖规模:生猪年出栏2000头(以当地官方兽医出具检疫证明为准)、蛋鸡存栏30000只(提供养殖档案或防疫数据)、种畜禽存栏100000只(提供引种证明)、奶牛1000头(提供养殖档案证明)、肉牛存栏1000头、肉羊存栏1000只、肉禽年出栏100000只(以当地官方兽医出具检疫证明为准)。养殖档案记录完整、规范。取得相应的环评手续,粪污能够全部资源化利用,并配套足够的粪污消纳土地。产业特色明显,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获得当地政府及有关单位表彰和奖励(提供有关证书证件)。近几年未发生畜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事件。
三、报名方式
******农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推荐。
******农村局三楼科学与资源环境科(306室)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5日
一、遴选范围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精准遴选培育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能力强且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服务企业、功能农业带头人等社会化服务力量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二、遴选标准
为保障粮食安全,保障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侧重产业类别向小麦、玉米、大豆玉米复合种植、林果类、生猪、蛋鸡及承担生物种试点项目、规模种植主体、粮油单产提升行动等部分优质特色产业倾斜,从注重区域覆盖向注重辐射带动转变,从注重示范主体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做到少而精。
1、农业类示范主体遴选条件:种植类型符合主导产业及侧重产业要求,种植规模在200亩以上(须提供租赁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种植区域须在沙河市范围内,且性格外向,热爱农业,竞争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能够积极配合技术人员接受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示范,并通过自身学习,积极辐射带动周边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帮助农民增收致富;有独立的通讯工具,能够及时通过手机、短信等接受科技服务和接受相关部门的电话抽查。
2、畜牧类示范主体遴选条件:选址符合要求,规划设计合理,取得土地使用证明。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在畜牧主管部门取得备案手续。养殖规模:生猪年出栏2000头(以当地官方兽医出具检疫证明为准)、蛋鸡存栏30000只(提供养殖档案或防疫数据)、种畜禽存栏100000只(提供引种证明)、奶牛1000头(提供养殖档案证明)、肉牛存栏1000头、肉羊存栏1000只、肉禽年出栏100000只(以当地官方兽医出具检疫证明为准)。养殖档案记录完整、规范。取得相应的环评手续,粪污能够全部资源化利用,并配套足够的粪污消纳土地。产业特色明显,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获得当地政府及有关单位表彰和奖励(提供有关证书证件)。近几年未发生畜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事件。
三、报名方式
******农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推荐。
******农村局三楼科学与资源环境科(306室)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