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7座水库安全鉴定报告编制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SW-******-2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7座水库安全鉴定报告编制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
成交金额:壹拾叁万肆仟玖佰元整(134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金安区7座水库安全鉴定报告编制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成交人负责编制7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报告,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并按评审意见及时修改、完善。 服务要求:根据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的要求,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主要任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安全检查、工程质量评价、大坝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大坝结构安全、稳定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等内容。包括收集有关资料,并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需要开展工程质量检测等,编制水库现场安全检查报告、大坝工程质量安全评价报告、大坝运行管理评价报告、大坝防洪标准符合报告、大坝结构安全稳定评价报告、渗流安全评价报告、抗震安全复核报告、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最终编制大坝安全综合评价报告,并起草水库安全鉴定书等工作,包括现场调查和走访收集资料,分析水库及影响区域现状,识别潜在风险,预测与评估水库报废的潜在影响,提出对策与管理措施,估算费用与效益,进行综合评估,明确安全鉴定结论,提出处置对策与管理措施的建议,编制水库安全鉴定报告。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报告编制,并取得批复文件。 服务标准: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五、评审专家名单:荣先丙、张华军、王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13分。
2、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迎宾大道与皋城路交口市科创中心C栋316室,联系电话:0564-******。
******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 ******管理中心(河长制工作站)
地 ******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迎宾大道与皋城路交口市科创中心C栋31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工
电 话:******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