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江镇产业配套服务区环境综合项目盐盘小区停车场项目的变更公告
关于干江镇产业配套服务区环境综合项目盐盘小区停车场项目的澄清与修改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 原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现更正为: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项目不作要求。
******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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