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1、资质要求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所有涉及资质要求: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养护二类乙级资质”。
现更正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二类乙级资质 。
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所有涉及( 1)“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2)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现更正 为:( 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2)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查询系统和网址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所有涉及( 1)“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2)网址( ****** ) ”。
现更正为:( 1)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监督管理系统;(2)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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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内相应内容均按照此项进行修改,其余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