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咸宁高新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咸宁高新区企业环境统计及总量减排中央资金申报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名称、编号、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咸宁高新区企业环境统计及总量减排中央资金申报项目
2.项目编号:HBHY-2025XJ-0403
3.采购内容:指导企业保质保量完成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更新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开展高新区企业危废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协助企业做好总量减排并谋划申报中央资金
4.采购预算:人民币18万元(同最高限价)
5.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是中型、小型或者微型企业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获取方式: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须供应商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下述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营业执照副本(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
2.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询价通知书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4.获取地点:******管理局对面)******有限公司。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点00分。
2.递交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询价公告查询网址
******/******有限公司网站)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咸宁高新区分局
通讯地址:咸宁市旗鼓大道1号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管理局对面)
联 系 人:章先生、陈先生
电 话:******、******、******